2009年3月26日星期四

兩個口

在這裡看得久的朋友們都知道老朽之前有一件案對住兩個無律師代表的人, 老朽直頭憎到佢o地死. 仲要撞著個官係唔睇文件又唔記得自己講過咩的 "奇官".

好不幸, 昨日又見到佢o地. 而原本半小時的指示聆訊變成三小時.

捫心自問, 老朽真的沒有準備不足之處, 不過對方自恃無律師, 所有問題一律 "扮無知", 而有關法官則繼續她的嚇人本色.

此案是為銀行追債, 當中涉及數種不同的借貸和利息計算方法 ,老實講, 有部份利息老朽覺得銀行是收得取巧了一點, 但有另一些卻是有例可尋的.

最頂癮的是呢位法官 "明屈" 老朽, 說老朽上次聆訊同意了某某利息的計算方法, 而事實上老朽從無如此做過 (收少十幾萬息喎大佬, 老虎蟹都唔同意啦!), 而因為上次聆訊最後法官明令老朽計算多一次, 於是老朽便順其指示作出新的計算 (即係 "我唔同意, 但你係官, 你叫我咪計畀你睇囉"), 並且相當相當努力的做了法律研究工作, 最後找到數隻英國上訴庭和樞密院的案例, 在有關文件上援引出來.

法官大人就係咁, 問老朽 - "我o既記錄就係咁, 不如你聽返上次錄音丫"

法庭一向會將所有聆訊錄音以便日後查閱, 但事實上多數只會在日後其他相關案件用作佐證 (如交通意外索償者會索取意外司機的不小心駕駛案件錄音資料), 在同一案件審理時, "回帶" 聽之前的錄音比較不尋常, 而且有少少似 "落個官面" (即挑戰法官之前的筆錄) 的意味, 我輩上得庭多的行家極少會如此要求.

但是今次真係明屈, 老朽想了一會, 回道 "謝謝法官, 我希望聽返".

法官呆一呆, 或者覺得 "大你唔到添". 之後便休庭叫老朽和對方 (那兩條 pk) 一起等等, 自行聽取有關錄音. 法官退席後, 老朽仲畀那兩條 pk 串, 叫我叫出面的 "阿四" 等多陣啦, 無咁快!

那位是我的好同事, 專責法庭文件工作, 有時多文件的話也會請你幫手拎o下篋; 我一聽到對方的言論, 真係火都o黎埋, 喝一句 "咩阿四呀, 佢係我公司的法律行政員! 唔該你講野尊重o的!" 佢仲想駁咩 "阿四有好多意思o架" 之類, 佢個妹 (另一 pk) 見勢色不對, 便向我們賠個不是.

找了好一會, 最後找到那段, 卻是老朽從未有同意過有關的計算方法, 法官當時說 "你們雙方無簽過呢就唔可以收此利息" (事實上樞密院案例講明可以收, 但當時無案例在手) 老朽當時是說 "我返去 check check". 之後法官下令 "你返去(用新方法)計埋個息畀我"; 老朽回 "得, 無問題".

對方係賴皮到極點的人, 就算聽到咁都唔會和老朽一起向法庭指出她有錯; 於是老朽只有自行向在場的書記提出, 有和我們一起聽到的書記便回到內庭 (斷估都有同個官講佢記錯了), 之後便出來說 "法官遲少少自己聽返, 之後會找你們, 一陣佢出來會畀其他指示..."

超!!! 無 "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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