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2日星期六

打.記.者

遲了三幾更才說這話題.

香港的記者, 是抵打的.

他們可惡地揭露了國家內要人的私隱, 需知道, 他們的動作, 他們的金錢, 很多都是不見得光的. 既然全國的記者都不去碰, 那香港的瞀里記者們去碰, 自然也是碰不得. 這些要人, 我們稱為「身有屎」. 搞「身有屎」的代價, 就是被打一身.

但有時, 事件可能其實不一樣 - 正如一班小朋友在玩, 當中有一個大王, 突然間有另外幾個外來的小朋友想去看他們玩什麼一樣. 原本的大王就會覺得你有侵略性. 於是, 無啦啦打身新來朋友一餐, 飽以老拳.

但偏偏, 其實大王們這樣做, 是相當戇居的.

再用小朋友玩耍的例子, 其實, 新來的朋友, 根本無威脅性, 而且原本的大王和其他小朋友玩的, 很可能根本不是甚麼不良遊戲; 只是大王(或大王的嘍囉們) 太過敏感. 也只是大王, 惡慣了, 有事就 "起鋼".

同樣地, 大王所做的, 本來不一定是壞事; 但係習慣使然, 他們不喜歡別人 "搞" 他們.

因為他們一直來都是關上門做事, 容不下別人看他們打人, 就算本身無問題的事, 他們也是一樣 "不許看"; 君不見幾乎所有意外現場或是事故發生後, 公安武警一來, 不是救人, 是封場?!

好了, 人就被打了, 自以為自圓其說話也說了; 結果, 衰過唔講. 縱是吾輩「保皇派」人士, 亦難以有任何 "幫口" 的說法, 畢竟, 人證物證俱在, 真相不容抵賴.

但總有些自以為是的狒狒 (借了老友黃島主的話), 盲目地落鞋油, 就說這事, 要 "淡化".

聽了之後, 我和太太的反應都一樣, 只是我說了出口, 太太無, 就是: 「淡你老母」

其實, 更喜歡那香港記者問北京外交部發言人姜女士的話: 「那麼我是不是應該回烏市自首?」

呢句反話, 比老朽以上的反話, 更加啜核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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