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4月1日星期二

法庭雜記... 公平抑或公正? (之一)

今日係其中一間銀行客戶一單 case 上庭的日子. 本案一再被押後,原因只因為對方欠債者不斷的以自己不是律師為由,一次又一次的推諉。

觀乎其言行舉止,不是律師但可以用法庭術語,而且存入的宣誓書 (即行內稱為「誓章」者) 雖以中文書成,其公正企理真令我輩狀師瞠目。相信其背後已有律師或律師行辦事的朋友教路。

第一次上庭已經是去年8-9 月的事,當時我一時好人,他們向我說想與銀行接洽還款,便覺得應給予他們機會。我以往也有這樣做而多數人也真的與銀行「講數」,更可以獲得利息寬減 (銀行唔係想整死債仔o既!)。不過好可惜,我今次,畀呢兩位老兄跣o左一o野。之後他們更用其他理由如申請法律援助 (大佬呀,你有兩層樓在手點法律援助呀!?咪玩啦!),向法庭投訴銀行計數出現問題等等。 結果法官也無可奈何,為免自己被投訴,唯有不斷的畀 adjournment (押後)。以前做律師可以好威,而家?對住呢o的我們稱為 "in person" 的大哥大姐,真係俯首稱臣都來唔切。

基本上,我想講的,只有一個「頂」字。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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