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星期二

告解...

天主教會內, 有一項聖事為 "七聖事" 之一, 就是赦罪. 這個是由耶穌發給宗徒的權力「你們領受聖神吧!你們赦免誰的罪,就給誰赦免;你們存留誰的,就給誰存留」(若20:22-23) 而來的. 因為宗徒之長伯多祿 (彼得) 將這項權力一直傳下去給地上教會的代表 - 教宗, 而教宗又將此權力交給各位主教和神父.

怎樣也好, 這個是上主給予人一個改過的機會. 我當年學天主教道理時, 聽過有 "上等痛悔" 和 "下等痛悔", 就是 "真心懺悔" 或是 "為怕受罰而懺悔". 在復活節前數天, 老朽又回歸自己的教堂, 見到一位後生神父, 因為和他比較相熟, 而且又是由他當年做修士學生時已認識的, 便問他會否有時間替我辦告解.
碰巧那天我做了些磯煮鮑魚拿回去, 又請了神父吃; 哈哈, 於是他便講笑說看在鮑魚份上替我辦修和聖事 (告解) 好了.

我已經很久沒有辦告解了, 就似是一個有罪的人, 雖然不是什麼大罪, 卻怕面對, 怕被知道一樣. 日常生活中, 總有不少這樣的時候. 甚至有時是我們犯了些不知名的小罪而不自知的.

以教友角度來說, 我們相信罪過可以由天父赦免; 而從心理上來說, 人能夠得到人或者一個自己所相信的權力的理解, 同情 (即 symphathy), 傾訴和用一個輕量而來自這權力的判決/懲罰 (即是神父所訂下赦罪的補贖條件, 多數是祈禱多少遍經文, 或一些善工), 會有不少的舒緩作用.

今次和後生神父傾了二十分鐘, 不是用 formal 的舊式 "隔住個簾" 的做法, 仲輕鬆得多. 而最後我得到的 "懲罰" 是: 一星期要在每天的祈禱中加特別的意向, 和... 哈, 是 "一星期內找幾小時自己行開o下, 靜靜地去行山呀, 公園呀, 一邊祈禱一邊思索上主化工的神妙和要如何去感恩.

的確找了一天請了半天假, 去了很久無去過的動植物公園. 才發覺原來呢個自細已經去過數十次的公園, 已經面目全非, 只是原來的動物, 可能變成了牠們的後代了, 還在籠中嬉戲著. 好不熱鬧, 又見到好多學生, 和一些放假的小孩和家人一起去公園. 呢個倒提醒我原來可以和女王 & 夫人一起去呢度玩, 仲可以睇埋動物. 而的確, 在這個過程中, 我得到不少的正能量, 又可以回去再次為o左唔知咩來奮鬥了...

不過, 工作上依然有陰霾, 仍是揮之不去. 遲少少有機會 & 睇定o的, 再分享一下... 在公園這刻, 我心神是歡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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