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4日星期六

筆攻不公

兩單大新聞, 一是落馬洲六命車禍, 二是三鹿案件宣判.

先講三鹿, 一句講晒 -- 死的是殺人者 (奶站落毒者). 不過點解有人殺人唔使死? 仲有一大班驚阻住京奧的省市官員呢? 唔好話重判, 連 charge 都無, 會唔會離譜o左o的呀!!

唯一可以一讚的, 是今次的審訊過程中, 多次讓記者採訪, 到判刑時甚至每半小時派員向記者報告, 不過依然不讓家屬內進 -- 但, 這些不都是一早應該做的嗎? 為何有人可以想鋏制他人可以去到這個地步...? 真真不明白.

法制被政治影響, 在當今世上還有效地執行的, 大概也只剩下中國, 北韓和極少數的地方, 奇就奇在, 倒也還有不少人真的不覺得這是一個問題.

落馬洲一撞, 人人都話酒後駕駛和危駕導致他人死亡的法院判例過輕. 這點老朽倒是101% 同意. 其實若干程度上, 在路上將自己和他人的性命亂在賭注, 不是誤殺是甚麼? 終身停牌, 我認為已經是最低刑罰了. 不判返三幾年以上, 一班喜歡開車前係要飲兩杯的司機們會收手嗎? 一班枉死的冤魂又會安息嗎?

六個家庭, 一下子就這樣散掉了, 悲... 仲要就過年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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